商務局嚴格再生資源備案 確保經營者退稅優(yōu)惠
2009年02月26日 10:5 4195次瀏覽 來源: 中國環(huán)保網 分類: 再生金屬資訊
為貫徹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有關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的規(guī)定,落實管理責任,明晰工作程度,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商務局加大摸底調查力度,嚴格執(zhí)行備案登記制度,
截止目前,辦理備案登記7家。國家調整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增值稅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后,在2010年底以前對已備案登記且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再生資源繳納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退稅比例為:對符合退稅條件的納稅人2009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按7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對其2010年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按5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
責任編輯:小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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