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12月17日 21:12 5549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政策法規(guī)
稅委會[2009]28號
海關總署:
《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
一、進口關稅調整
(一)根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關稅減讓義務,對進口關稅作如下調整:
1.降低“進口稅則”中聚酯布等5個稅目的最惠國稅率,將藍濕牛皮1個稅目的最惠國稅率確定為6%(見附表一),其余稅目的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
2.對9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繼續(xù)實行海關核查管理,稅目稅率維持不變;
3.對小麥等8類45個稅目的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目和稅率維持不變。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shù)量棉花實施滑準稅。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二銨三種化肥實施1%的暫定配額稅率(見附表二);
4.對凍雞等55種商品實施從量稅、復合稅,稅率維持不變(見附表三)。
(二)對冷凍的格陵蘭庸鰈魚等部分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見附表四)。
(三)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qū)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yōu)惠協(xié)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qū)實施協(xié)定稅率(見附表五):
1.對原產于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和老撾的1767個稅目商品繼續(xù)實施亞太貿易協(xié)定稅率;
2.對原產于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緬甸、老撾和柬埔寨的部分稅目商品,繼續(xù)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xié)定稅率;
3.對原產于智利的7029個稅目商品繼續(xù)實施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xié)定稅率;
4.對原產于巴基斯坦的6240個稅目商品繼續(xù)實施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xié)定稅率;
5.對原產于新西蘭的7040個稅目商品繼續(xù)實施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xié)定稅率;
6.對原產于新加坡的2753個稅目商品繼續(xù)實施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xié)定稅率;
7.對原產于中國香港且已制定原產地優(yōu)惠標準的1587個稅目商品實施零關稅;
8.對原產于中國澳門且已制定原產地優(yōu)惠標準的1209個稅目商品實施零關稅。
(四)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qū)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yōu)惠協(xié)定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繼續(xù)對老撾等東南亞4國、埃塞俄比亞等非洲31國、阿富汗等6國,共41個聯(lián)合國認定的最不發(fā)達國家的部分稅目商品實施特惠稅率(見附表六)。
(五)普通稅率維持不變。
二、出口關稅調整
(一)“出口稅則”的出口稅率維持不變:
(二)對鰻魚苗等部分出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對部分化肥等繼續(xù)征收特別出口關稅(見附表七)。其中,凡2010年1月1日以前征收出口關稅的產品,征稅所涵蓋的貿易方式范圍維持不變。
三、稅則稅目調整
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見附表八),調整后,我國進出口稅則(2010年版)稅目總數(shù)為7923個。
注:附表一、二、三、四、七、八附后,其余附表暫略。
附件下載:
附表一:進口商品最惠國稅率調整表.pdf
附表二:關稅配額商品進口稅率表.pdf
附表四: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pdf
附表七:出口商品稅率表.pdf
附表八:進出口稅則稅目調整表.pdf
責任編輯:lz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yemianfei8.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chuàng)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fā)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lián)系,簽署授權協(xié)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