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漸升級 稀土整合央企或尷尬無礦
2011年06月14日 8:52 9593次瀏覽 來源: 經濟參考報 分類: 鋁資訊
稀土產業(yè)整合難逃“兩個坎”
但是,礦業(yè)央企在爭奪南方省份稀土資源的爭奪中并不具有優(yōu)勢。和北方稀土有所不同,南方稀土存在礦區(qū)分散,開采容易,且利益主體多,林權矛盾突出,監(jiān)管難度很大等特點,這也成為央企在地方爭奪礦源“一道天然屏障,難以逾越”。
“因為南方的稀土都在山里的林區(qū)內,開采的話除了要有礦權,還需要有林權。這就意味著,如果央企來開采稀土礦,必須要和當地居民進行談判和提出相應的補償方案。”據當地知情人士透露,當時贛州曾經計劃給五礦配過兩個礦,但是因為和當地的居民就補償問題產生很大糾紛,無法調和只能不了了之。
實際上,在南方稀土的爭奪上,央企和地方政府“宿怨”由來已久。早在上世紀90年代,稀土政策曾經由原國家經貿委掌管。2002年,由原國家經貿委牽頭,會同原國家計委等部門曾向國務院《關于組建全國性稀土企業(yè)集團的請示》,建議組建南北兩大稀土集團。然而進展并不順利,呈現(xiàn)“北熱南冷”的局面。
根據當地人描述,在南方稀土公司組建失敗后,五礦開始在贛州“進軍”稀土,并在當時提出以8800萬控股贛州稀土礦的開采。但是這個方案在上報的過程中卻被否決“主要是因為五礦在此前在當地投資鎢礦的時候,并沒有履行應有的發(fā)展下游產業(yè)的承諾,就是在挖礦賣錢,根本沒有給我們當地經濟發(fā)展做出央企應有的貢獻。”贛州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向記者坦言。
實際上,很多央企打著“發(fā)展產業(yè)鏈”的名號,但實際上卻想著拿礦賺錢,這是地方抵觸的重要原因。“其實我們對央企沒有偏見,政府對企業(yè)不是看你是什么性質,而是要看你做了些什么,交了多少稅,承擔了多少責任。”上述人士說。
責任編輯: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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