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鎳業(yè)擬定增募資60億投建印尼紅土礦冶煉項目
2011年07月20日 8:58 4610次瀏覽 來源: 證券時報 分類: 鎳資訊
吉恩鎳業(yè)(600432)今日公告稱,公司擬以不低于20.36元/股的價格,非公開發(fā)行股票不超過3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0億元,投資建設“吉恩鎳業(yè)印尼紅土礦冶煉(低鎳锍)項目”。
吉恩鎳業(yè)稱,該項目的建設投資為65.33億元,流動資金為4.23億元,含全部流動資金的項目總投資為69.56億元,超出募資金額部分,由公司自籌資金解決。項目建設周期總計36個月。項目建成達產將實現年平均營業(yè)收入28.81億元,年凈利潤7.28億元。項目投資內部收益率12.9%,投資回收期8.67年。
公告稱,印尼紅土礦冶煉(低鎳锍)項目是一個大型的冶煉工程,包括冶煉廠、辦公及生活區(qū)和公共設施三大部分。公共設施中包括了1套2×150MW的燃煤電站以及位于西邊礦區(qū)的碼頭等。項目采用紅土礦生產低鎳锍,低鎳锍產品運回吉恩鎳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深加工,選擇低鎳锍含鎳為15%,另外,生產的低鎳锍也可以外售。冶煉廠設計規(guī)模每年處理干礦148.15萬噸,每年生產低鎳锍16萬噸,服務年限為20年。項目建成達產后年產16萬噸含鎳15%袋裝低鎳锍(含鎳共2.4萬噸/年)。
吉恩鎳業(yè)表示,近年來鎳的需求增長強勁,在印度尼西亞建設鎳冶煉工廠,產品有良好的市場需求。該項目建設地不僅具有可靠的鎳紅土礦資源保障冶煉廠的原料需求,還具有一定的水陸交通、火電建設計劃和較好的外部建設條件。
據了解,印尼2009年新《礦業(yè)法》要求投資者必須在印尼境內處理所有金屬原料,以發(fā)展本土工業(yè),不得直接出口未精煉之礦產品,必須先在印尼精煉完成后方可出口。并規(guī)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鎳含量大于或等于6%的鎳產品,印尼政府才允許出口。吉恩鎳業(yè)表示,這就意味著中國鎳生產企業(yè)必須在印尼建廠,將紅土礦變成粗制鎳產品(中鎳鐵、低冰鎳),才可以運回國內。為保障公司的原料供應,參與世界紅土鎳礦的開發(fā),在海外開發(fā)鎳礦資源并建立大型鎳冶煉基地成為決定企業(yè)未來發(fā)展的重要因素。
資料顯示,我國鎳礦資源種類較為單一,國內可供近期開發(fā)利用的后備資源儲量不足。再加上我國對鎳資源的消耗增長速度遠遠大于鎳精礦的產量增長速度,使得鎳礦山原料生產與供給嚴重不足。據估算,2012年我國對紅土鎳礦的需求量將達3500萬噸~4000萬噸。
責任編輯: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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