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官商的血鉛
2012年03月27日 14:23 6502次瀏覽 來源: 21世紀商業(yè)評論 分類: 鉛鋅資訊
在專家們把上海江森自控從丑聞中分離出來之后,這份報告認為,“距血鉛事件集中發(fā)生地康花新村最近處僅20米的上??荡T廢舊物資利用有限公司極可能是造成此次兒童血鉛事件的元兇。”而據媒體調查,這家公司的實際負責人為“浦東康橋工業(yè)區(qū)委員會某副主任”。
至此,事情有了濃重的中國味道。距離事發(fā)地康花新村20米的距離與600米的距離,有了非常大的不同。更為重要的是,上??荡T廢舊物資利用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身份足以把事情引向另一個方向。在中國,戲劇性莫過于此。
在《公司》一書中,作者喬爾·巴肯說:“在追求自利目標的過程中,它(指公司,作者注)的法定組織機構中沒有什么能夠限制它對其他人的作為,當損害他人的好處多過成本的時候,公司就一定會放手去做。”
現在,上海官方的最終調查是,上海江森自控“未經批準擴大了生產規(guī)模,存在廢氣鉛超標排放現象”,是“主要的鉛污染物排放的源頭”。
《晏子春秋》中有言“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針對上海血鉛事件的爭議與定論,僅僅是利益較量的過程而已。
在目下的中國,這肯定不會是最后一起血鉛事件,無法被解開的是下一起血鉛事件何時會發(fā)生在何地,它又會在怎樣的舞臺上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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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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