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料重金屬含量不得超10毫克/公斤
2012年12月24日 15:58 5079次瀏覽 來源: 健康報 分類: 鉛鋅資訊
近日,衛(wèi)生部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5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其中,《食品用香料通則(征求意見稿)》對天然食品用香料提出了重金屬和砷的限量要求,分別為10毫克/公斤和3毫克/公斤。
根據《食品用香料通則(征求意見稿)》,食品用香料是生產食品用香精的主要原料,在食品中賦予、改善或提高食品的香味,只產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物質除外。食品用香料包括天然食品用香料、合成食品用香料、煙熏香味料等,通常不直接用于消費,而是調配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工。海產品來源的食品用香料,只需測定無機砷含量,其限量值為1.5毫克/公斤。
責任編輯: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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