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對鉛鋅礦石和石墨征收5%資源稅
2013年04月02日 11:12 6034次瀏覽 來源: 湖南日報 分類: 政策法規(guī)
4月1日消息 湖南省政府近日下發(fā)的《關于鉛鋅礦石和石墨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試點的通知》明確,自2013年1月1日起,對湖南省鉛鋅礦石和石墨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稅率為5%。
該通知規(guī)定,凡是違規(guī)設立的政府性基金項目,不符合現行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一律取消。清理和暫停征收部分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一是停止征收涉及鉛鋅礦石、石墨的育林基金、價格調節(jié)基金,二是嚴格規(guī)范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土地復墾費的收取,不得以統征、代征等方式重復征收,三是自鉛鋅礦石、石墨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改革試點之日起,暫停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費。
責任編輯:仁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yemianfei8.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chuàng)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fā)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