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數據“暫按國家秘密管理”
2013年05月08日 16:26 4084次瀏覽 來源: 財新網 分類: 鉛鋅資訊
2013年5月7日,環(huán)保部在一份行政復議決定書中再次強調,依據有關保密法律、規(guī)章,對“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暫時按國家秘密管理。但同時表示,經過進一步的核定詳查,會公布相關調查結果。
2013年1月30日,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向環(huán)保部提出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相關信息。一個月后,環(huán)保部以土壤污染調查數據“屬于國家秘密”為由,拒絕了其信息公開申請。
隨后,董正偉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指出環(huán)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不公開相關信息數據的行為違法,并要求環(huán)保部繼續(xù)公開相關信息。
5月7日,董正偉收到環(huán)保部編號為“環(huán)法[2013]34號”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與前次回復簡單地稱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屬于國家秘密不同,環(huán)保部此次給出了“暫時按國家秘密進行管理”的較詳細理由。
環(huán)保部稱,相對水體和大氣污染而言,土壤具有不均勻性的特點,完整、準確、詳細地掌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是一項艱巨的系統工程。
環(huán)保部稱,中國土壤環(huán)境保護管理基礎薄弱,環(huán)保部會同有關部門完成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屬于普查性質,受客觀條件的限置,調查樣點較疏,以耕地為例,每8公里乘8公里的網格(即64平方公里,也就是6400公頃)布設一個點位,只能從宏觀上反映中國耕地土壤環(huán)境質量的總體情況。
決定書稱:“環(huán)保部正在對調查的部分問題進行核定,在問題尚未核定清楚之前,對有關數據信息以相關規(guī)定暫時按國家秘密進行管理。”
環(huán)保部接著表示,按照國家秘密管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的依據為《保密法》、原國家環(huán)??偩趾蛧冶C芫致摵现贫ǖ摹董h(huán)境保護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guī)定》(環(huán)發(fā)[2004]187號)、《關于規(guī)范涉密文件資料定密解密工作的通知》(環(huán)辦[2006]137號)等。
基于以上,環(huán)保部認為,之前對律師信息公開申請的回復即《23號告知書》中第二項稱土壤污染信息屬國家秘密,是合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決定書末尾,環(huán)保部不再強調國家秘密,又稱“關于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信息,環(huán)境保護部應當向社會公開”。
該部還表示,目前正在對全國污染狀況調查的部分問題進行核定,對重點區(qū)域,特別是耕地還需組織開展進一步詳查。
最后,環(huán)保部表示,將“實事求是”地向社會公布土壤污染的情況。
“既維持了面子,同時留有一些余地。”董正偉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認為,此決定書中的一些說法自相矛盾,一方面堅持要把土壤污染信息按照國家秘密管理,另一方面,又在公布信息的說法上有一些松動。
董正偉表示,此決定書糾正了此前“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信息屬于國家秘密不予公開”的答復,確認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
對“國家秘密”說法,變成“暫時按國家秘密管理”,董正偉強調,《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并沒有“暫時按國家秘密管理”的級別。
2006年7月起,環(huán)保部聯合國土部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亦是中國首次開展的土壤污染普查,目的是摸清全國土壤污染家底,以便展開防治、立法等諸多工作。
據公開資料,該調查已于2010年前全部完成?!?010年中國環(huán)境狀況公報》顯示,截至2010年底,已“組織完成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總報告和專題報告”。此后雖經媒體和公眾幾番追問,調查結果一直沒有公布。
責任編輯:小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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