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電解鋁拖去產能后腿
2017年01月09日 9:50 3948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鋁資訊
霧霾已經成為令全國頭疼的問題,環(huán)保壓力倒逼鋼鐵和煤炭等污染行業(yè)去產能。而在幾大產能過剩行業(yè)中,電解鋁是其中之一。讓人不解的是,自2013年發(fā)布相關去產能文件以來,電解鋁的產能近兩年不但沒有降下去,反而新增大量產能,與“三去一降一補”明顯相悖。
實際上,電解鋁產能過剩,并不是現(xiàn)在才出現(xiàn),早在2003年進入二十一世紀后的首次宏觀調控,就劍指鋼鐵、水泥和電解鋁。然而,十多年后,電解鋁產能不僅沒有得到控制,反而在近年來加大調控力度、加快去產能的大背景下,反而越調越多、越去越嚴重了。顯然,這是對去產能工作的極大諷刺。
那么,為什么一個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經出現(xiàn)產能嚴重過剩問題的行業(yè),卻能在幾次宏觀調控下仍然“堅挺不已”,產能持續(xù)增加呢?應當說,單靠企業(yè)的投資沖動,可能是做不到的,也是難以令人置信的。電解鋁產能繼續(xù)擴張的背后,可能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有利益的強烈驅動,且這個利益,不只來自于企業(yè),也來自于地方政府。
事實也是如此,按照目前一些電解鋁企業(yè)的生產模式,一方面,“自配電”現(xiàn)象十分嚴重,能夠獲得的利益遠高于電力風險。按照媒體披露的信息,電解鋁全行業(yè)生產1噸電解鋁平均所耗費的電大概在0.4元/度,而生產1噸電解鋁大概要花費13500度電,也就是說,生產1噸電解鋁僅在電費成本上,全行業(yè)平均就要花費5400元,而有“自配電”企業(yè)每生產一噸電解鋁只要花去電纜2430元,不到全行業(yè)平均電費成本的一半,自然有企業(yè)愿意去“頂風作案”、頂風上項目;另一方面,只要有電解鋁生產企業(yè),不僅可能為地方增加就業(yè)、上交稅收,在現(xiàn)行的考核制度下,還可以增加電力方面的考核分量,用用電量來向上級表功、向上級證明地方經濟已經穩(wěn)定。
殊不知,這樣的結果,至少帶來三個方面的危害。一是去產能工作成為擺設,提出的去產能目標很難達到。達不到去產能目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難以推進、重大結構性失衡問題也無法得到解決;二是污染問題更加突出,大量高污染企業(yè)出現(xiàn),不僅會使霧霾更加嚴重,也會使治污工作失去方向和目標;三是影響公眾對中央政策執(zhí)行力度的信任,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因為,去產能也好,治污也罷,都是當前最緊迫的工作,電解鋁產能卻不降反升,這怎么也不可能讓公眾相信政府的執(zhí)行力是強的,中央的決策是能夠在地方得以落實的。
也正因為如此,對已經出現(xiàn)的電解鋁產能不降反升問題,對新的電解鋁產能增加問題,有關方面必須進行全方位的調查和分析,把電解鋁產能不降反升的原因調查清楚,看一看哪些地方在陽奉陰違,哪些企業(yè)在頂風作案,哪些人在玩技巧。要知道,如果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時刻,仍然不能將無效產能增加之風剎住,不能把過剩的產能降下來,不能對擅自新增電解鋁產能的行為糾正過來,去產能工作就很難取得實質性成效,很難成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突破口。
原則上講,去產能需要按市場規(guī)律辦事,需要遵循市場化原則。關鍵就在于,地方和企業(yè)沒有按市場化要求辦事,沒有嚴格執(zhí)行國家產業(yè)政策要求,沒有按規(guī)定審查項目的合法性、規(guī)范性和合理性,而是只看到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甚至是個體利益,從而造成去產能工作遭到了極大阻力。對這樣的地方和企業(yè),在有效運用法律手段的同時,也要適當配之以行政手段,用有形之手遏制地方政府和企業(yè)的“有形之手”,而不是形成治理的無形之手和隨意擴大產能的有形之手之間的嚴重分裂。如果那樣,電解鋁的產能只會越去越多、越去越嚴重、越去越沒有譜。
總之,去產能工作的效率如何,事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局,事關經濟轉型和增長方式轉變,事關經濟穩(wěn)定,事關經濟步入復蘇通道的效率,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必須采取最強有力的措施,對電解鋁的去產能工作進行客觀評估,對亂上新產能的地區(qū)追究當?shù)卣推髽I(yè)的責任。只有這樣,去產能工作才不會倒在起點處。鋼鐵、煤炭去產能工作已經取得了較好成效,電解鋁也不能拉后腿。這一點,必須明確。否則,還會影響到其他領域的去產能。
責任編輯: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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