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09年1月1日起將向所有礦產資源出口商征稅
2008年06月04日 9:2 4855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政策法規(guī)
據(jù)國際文傳電訊社6月3日報道,哈薩克斯坦總理馬西莫夫今天在參議院會議上發(fā)言時稱,如果下半年新稅法出臺順利的話,那么從09年1月1日起,哈將向所有礦產資源開采和出口商征收資源開采稅和出口關稅,除非他們的合同經過議會批準可以不繳稅。馬西莫夫同時稱,實行新稅法后,對礦產資源開采者的稅收調節(jié)將首先由新稅法本身來決定而不是根據(jù)以前簽訂的合同。
這位總理還向參議員們保證:今年,政府已經對那些沒有簽訂產品分成協(xié)議的礦產資源開采商開征了石油出口稅,明年,如果參議員們支持政府的新稅法,政府將重新研究這個問題,將更多的開采商納入到納稅者的行列中來。
馬西莫夫同時承諾:目前實行的石油出口稅政策到年底前不會變化,“但從明年1月1日起,情況將發(fā)生根本性的改變”。
哈薩克從今年5月17日開始對原油出口商征收109.91美元/噸的出口關稅?,F(xiàn)行的政策是不對同哈簽有“海關稅率不變”條款合同的原油開采和出口商征稅。目前,哈正在加緊制訂新稅法的步伐,種種跡象表明,新稅法將廢止與外國公司已簽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法律效力,向所有的礦產資源開采者強行征稅。(商務部網站)
責任編輯: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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