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托對30億元礦產信托“事件”回應
礦企多參與民間借貸 信托機構盡職調查缺位
2012年06月27日 10:28 8674次瀏覽 來源: 東方早報 分類: 重點新聞 作者: 施穎楠
中誠信托昨日發(fā)布公告,對日前媒體關于其旗下30億元礦產信托產品“出事”進行回應。
中誠信托發(fā)布的《2010年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臨時報告(一)》稱相關“信托的設立及資金運用均合法合規(guī)”,“振富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于本年度第二季新增3筆訴訟案件,經查均因賬外民間融資所引發(fā)”。
公告未披露振富集團所涉案金額。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總融資30億元的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以下簡稱“誠至金開1號”),由于融資方山西振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富集團”)控制人王平彥已被警方控制,誠至金開1號因此出現(xiàn)兌付風險。
“礦產信托的風險,可以寫成一本書”。在中誠信托產品被曝兌付危機后,西部一位負責過多個礦產信托項目的信托人士做出如上表述。
在多位信托業(yè)內人士看來,“礦產信托第一彈”源自實際控制人深陷“高利貸”似是“突發(fā)事件”,但信托經理在礦產信托盡職調查中普遍存在的未競之處使得這樣的突發(fā)的背后充滿必然。
民間融資未列入財務報表
根據(jù)中誠信托公告稱,其已委派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振富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的賬外民間融資進行核查、梳理。根據(jù)其目前掌握的情況,振富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賬外民間融資沒有列入振富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財務報表。民間融資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核實中。
公告還指出,在公司的提議下,振富集團已經召開了臨時董事會、股東會會議,就振富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的賬外民間融資情況的進一步清查、部分資產的處置等事項作出了決議,目前正在加緊落實。公告僅表示振富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的賬外民間融資案暫未開庭審理,但全文并未有透露所涉資金的具體數(shù)額。
中誠信托官網顯示,涉事的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以下簡稱“誠至金開1號”)2011年2月1日正式成立,首期信托計劃資金募集規(guī)模達到人民幣11.117億元,當月28日啟動了第二期擴募,募集規(guī)模19.183億元,總計30.3億元,托管銀行為工商銀行。該項目成立之初,原定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9%~11%。去年2月24日,中誠信托發(fā)出公告稱:鑒于新一輪的加息窗口已經開啟,擬對預期收益率上調0.5%,即9.5%~11.5%。
多份管理季報顯示,誠至金開1號信托資金用于對山西振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富能源集團”)進行股權投資,款項用于煤礦收購價款、技改投入、洗煤廠建設、資源價款及受托人認可的其他支出。原先計劃整合完成后振富能源將形成一個年產達到360萬噸,開采煤種涵蓋焦煤、動力煤、無煙煤的大型綜合煤礦集團。按計劃,這一項目的存續(xù)期為36個月,2014年1月31日才會到期。
但振富能源集團實際控制人王平彥被警方控制的言論使這一計劃瞬間陷入危機。
公開資料顯示,振富能源集團于2010年7月注冊成立,法人代表王于鎖,注冊資本5000萬元,實收資本5000萬元,其中王于鎖出資500萬元,占10%,王平彥出資4500萬元,占90%。王于鎖與王平彥為父子關系。媒體援引山西柳林當?shù)厝耸康南⒎Q,王家從多年前就開始涉及“高利貸”,在王平彥被當?shù)鼐娇刂浦畷r,身上背負債務可能高達50億元。
責任編輯: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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