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屬行業(yè)最新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解讀
2012年07月04日 13:4 14629次瀏覽 來源: 國土資源部 分類: 重點新聞 作者: 廖永林 雷愛先 張帆
內涵與外延
限制用地項目目錄涵蓋黨政機關新建辦公樓、城市主干道路等七類,禁止用地項目目錄涵蓋了農林業(yè)、煤炭等十七個大類
《通知》主要包括了限制用地項目和禁止用地項目兩個方面,規(guī)定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項目。對于已建項目或現(xiàn)有生產能力,允許企業(yè)在一定期限內,按照限制或禁止用地目錄中有關條件、標準或要求采取措施改造升級。對于未列入《通知》,但屬于《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 年本)》淘汰類的已建項目或現(xiàn)有生產能力,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規(guī)定限期淘汰。
《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 年本)》涵蓋了黨政機關新建辦公樓、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游憩集會廣場等七個大類,主要從審批權限、建設規(guī)模、容積率、生產工藝、產能及土地用途等方面提出了相應的限制標準或條件。列入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的建設項目,只有符合目錄規(guī)定的條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投資管理部門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
《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 年本)》涵蓋了農林業(yè)、煤炭、電力、石化化工等十七個大類,總體上涉及各個行業(yè),從產業(yè)類型、生產工藝、產能、建設規(guī)模、用地類型及建筑用途等方面提出了禁止條件和規(guī)定。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的建設項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藝技術、裝備、規(guī)模的建設項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投資管理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xù)。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具體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審查報批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通知》的有關要求,認真審核工程項目是否落實了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中有關技術、裝備、規(guī)模等的要求,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工程項目,不得辦理用地手續(xù)。
《通知》主要是依據近年來國家相繼頒布實施有關產業(yè)政策、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等制定。為進一步體現(xiàn)出《通知》的現(xiàn)勢性,加強土地參與宏觀調控的力度,《通知》遵循了開放適應性原則,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
一是在《通知》執(zhí)行過程中,國務院發(fā)布的產業(yè)政策和土地資源管理政策對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另有規(guī)定的,或有較大修改調整的,按國務院規(guī)定辦理。
二是國土資源部將根據宏觀調控需要,依據國家產業(yè)政策、土地供應政策的變化情況,適時修訂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
三是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在符合《通知》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的前提下,制定適宜本地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
責任編輯: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yemianfei8.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chuàng)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fā)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lián)系,簽署授權協(xié)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