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鉛行業規范條件》出臺 行業準入門檻提高
2017年02月03日 8:34 108892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金屬報 分類: 再生金屬資訊
隨著鉛酸蓄電池新增使用量和保有量的增加,每年將產生大量的廢電池,再生鉛行業面臨著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的壓力。為進一步推動“十三五”期間再生鉛行業可持續發展,工信部日前發布了《再生鉛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正面規范引導行業綠色發展。
“《規范條件》的出臺,是在全國各行業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發展循環經濟、促進循環發展的大背景下,結合再生鉛行業綠色發展的需要,從生產規模、工藝、裝備方面提出的具體要求,是綱領性文件,具有重大意義。”中國循環經濟協會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副主任、總工程師曲睿晶認為,《規范條件》不僅提高了再生鉛行業的準入標準,也給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制定了藍圖,有良好示范作用,可以在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其他領域復制推廣。
為何出臺新規?
近年來,國內再生鉛產能保持增長態勢,但是我國鉛資源再生率依然嚴重偏低,在鉛總量中的占比不到40%,遠遠低于西方發達國家的70%。業內認為,這與我國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不健全、流向無序等問題密切相關。再生鉛作為未來行業發展的方向,需要更明確的標準來規范指引其發展。
“十三五”以來,再生鉛行業發展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一方面,《中國制造2025》《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相繼出臺,對行業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再生鉛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準入條件》)主要針對已經通過環保核查的再生鉛企業,由于環境保護部從2015年開始不再組織對再生鉛企業進行核查,因此,《準入條件》難以實施。此外,隨著再生鉛行業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相關政策的針對性和操作性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在解讀中指出。
曲睿晶認為,《規范條件》提高了行業準入門檻,杜絕部分地區出現的“小、散、臟、亂、毒”現象,同時用高標準的規?;WC生產安全、生活安全、環境安全、生態安全。高門檻結合高標準,為行業健康發展增添了強有力的保障。
同時,《規范條件》明確提出,現有再生鉛企業應逐步進入產業園區內;建設再生鉛項目時,廠址與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與周圍人群和敏感區域的距離,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確定,且不少于 1 公里。對此,曲睿晶表示,退城入園提法以前只是針對化工、冶金、制藥、建材等重工業,也是“動脈產業”,《規范條件》首次對再生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提出退城入園要求,從國家層面進行頂層設計,把“靜脈產業”提升到和“動脈產業”同等重要位置上來,體現了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首要前提的精神,重點強調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企業相輔相成的關系。
“規定不少于1公里的紅線,既是生產安全也是環境友好生命線,從法規上最大限度把‘鄰避’化解于無形。”曲睿晶說,《規范條件》正視已經存在的現有產能,保護生產企業利益,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既不損害生態環境,又維護相關企業的利益,保證現有再生鉛企業加工能力和盈利水平的可持續。
有哪些新要求?
對不同工藝設置不同規模要求,量化約束回收環節,并提高能耗標準。相較于2012年9月頒布的《準入條件》,《規范條件》對環保標準、裝備技術、生產規模、能源消耗及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體來看,《規范條件》對不同工藝設置了不同的規模要求,且生產規模適當提高。新規明確要求,廢鉛蓄電池預處理項目應在10萬噸/年以上,預處理—熔煉項目再生鉛規模應在6萬噸/年以上。而原《準入條件》僅是統一規定“新建再生鉛項目必須在5萬噸/年以上(單系列生產能力)”。
其次,《規范條件》新增了對預處理產物利用方式、配套環保設施和技術的要求,量化了對回收環節的約束,比如“廢鉛蓄電池破損率不能超過5%”。“鉛作為一種敏感金屬,容易導致中毒、污染等事件,給國民生活帶來危害,此次規定加強了再生鉛的環保要求和監管。”一位再生鉛行業分析師指出,《規范條件》還結合產業發展形勢和現有標準體系,明確了對廢水、鉛煙、鉛塵、酸霧等廢棄物的處理方式。
此外,新規對能源消耗及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也更嚴了?!兑幏稐l件》要求,預處理—熔煉企業熔煉工藝能耗的標準,從原來的低于130千克標煤/噸鉛,提高到低于125千克標煤/噸鉛;并細化要求,精煉工序能耗應低于22千克標煤/噸鉛,廢鉛蓄電池預處理工藝綜合能耗應低于5千克標煤/噸含酸廢電池。曲睿晶認為,這是工信部堅持不懈抓清潔生產工作的延續。
“清潔生產的第一標志是節能,沒有節能不可能實現減排,也不環保。能耗也是衡量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經濟性重要指標,要讓資源最大化,就要用最低的能耗實現最高的產出、最少的廢棄?!兑幏稐l件》設立了“不能為一種再生資源的資源化,而造成高耗能、高污染”的又一道門檻,從生產過程能耗對不符合清潔生產條件的企業永久性設限。”曲睿晶表示。
對企業有何影響?
嚴防產業鏈每個環節的環境風險,推動行業規范發展和產能整合升級。
一直以來,由于大量廢鉛酸蓄電池進入處理成本低廉的非法回收渠道,再生鉛企業原料短缺、“無米下鍋”的現象屢屢被媒體報道。成都匯川蓄電池有限公司總經理楊進東曾表示,我國在廢鉛酸蓄電池的收集、貯存環節缺乏有效的政策約束,導致回收環節亂象叢生。
與此同時,統計數據顯示,再生鉛企業除了原料不足之外,隨著規模不斷擴張,產能也出現了過剩問題。
“再生鉛行業從其回收、運輸、拆解、處理、再生、排放,一直到處置,全鏈條每一環節都存在著對環境損害的不確定性。無論是違法回收、運輸遺失、拆解破損、處理滲漏、再生高耗、排放超標、處置不當,都會帶來環境災難,比如當年陜西、河南部分地區出現的血鉛病,湖南、廣西部分地區出現的土壤中鉛嚴重超標等,都與非法回收生產再生鉛有關系。”曲睿晶指出,《規范條件》對可能造成環境損害的每個環節的外泄和排放處理工藝進行了細化,甚至要求企業必須采用新型技術方可以準入。這就在最嚴格標準基礎上又設立了門檻,相當于健全了再生鉛行業法律法規,有章可循,公開透明,厘清責任,便于監督。
有分析師認為,國內再生鉛行業非法產能仍存,企業小而分散。新出臺的《規范條件》對行業設立了新的標準,符合這一標準的企業方可以自愿申請,將有利于行業規范發展和產能整合升級;而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再生鉛項目,在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節能評估、信貸融資等方面將舉步維艱。
“雖然對整個行業來說,嚴格的高要求使得沒有幾個企業能夠跨過高門檻,卻集中利好于符合要求的龍頭企業,國內不少龍頭企業在配套環保設施和要求下將直接受益此次的準入要求。”有分析機構預計,未來3年,再生鉛企業數量有望從200家縮減至10家以內,行業龍頭將受益。
◆案例
應對新規范 提早做準備
駱駝股份并購湖北金洋
2016年12月,駱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駱駝股份與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洋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簽訂了《合作意向框架協議》,駱駝股份擬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將就湖北金洋的股權、資產展開合作。
據悉,湖北金洋是一家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廢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理及綜合利用、鉛基合金研制與生產的高新技術企業。目前,已形成年處理廢鉛酸蓄電池30萬噸、年產鉛及鉛合金25萬噸的生產能力。
框架協議指出,駱駝股份是鉛酸電池行業龍頭企業,近年來致力于完整綠色產業鏈的延伸發展,具有汽車與動力電池研發、生產、銷售及規模優勢,在全國擁有4萬余家終端商的銷售網絡。同湖北金洋在廢舊電池回收及再生鉛的經驗能力有機結合,將產生巨大的乘數效應。若此次公司與湖北金洋及其主要股東間能在股權、資產方面展開合作,可快速提高公司在廢舊鉛酸蓄電池方面的處理能力,進一步降低公司生產成本與綜合費用,進一步鞏固行業龍頭地位,提升市場競爭力。
有業內專家認為,駱駝股份在《規范條件》出臺前夕并購湖北金洋,就是再生鉛行業企業間為了達到新標準進行的整合。
責任編輯:趙天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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