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G18華友1”上調票面利率的公告
2019年02月15日 8:43 104797次瀏覽 來源: 中國證券報 分類: 鈷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調整前適用的票面利率:7.76%
●調整幅度:48BP
●調整后適用的票面利率:8.24%
●調整后起息日:2019年3月27日
特別提示:
根據《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面向合格投資者)》(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人”)將于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第一期)(債券簡稱“G18華友1”,債券代碼“150230.SH”,以下簡稱“本期債券”)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專區或以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布關于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不低于48BP的公告。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及當前市場環境,公司決定將本期債券第2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上調48BP,即2019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26日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8.24%。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發行主體: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2、債券名稱: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第一期)。
3、發行規模: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6.20億元。
4、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期債券每張面值為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3年期,附第1個計息年度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第2個計息年度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利率及其確定方式: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將以非公開方式向符合《適當性管理辦法》的合格投資者中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詢價,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經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充分協商和審慎判斷,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確定為7.76%。
7、發行方式與發行對象:本期債券采取網下面向符合《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適當性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中的機構投資者定價協議認購和配售的方式非公開發行。發行對象不超過200人。
8、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1個計息年度末上調本期債券第2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個計息年度末調整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發行人將于本期債券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專區或以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布關于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不低于48BP的公告。發行人在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專區或以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布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9、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額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將按照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未進行回售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10、價格補償機制
發行人在本期債券第1個回售登記期開始前出現如下重大事項,投資者有權選擇將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額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并要求發行人向投資者提供價格補償,即除計息年度內本金和利息以外,發行人在回售兌付日額外支付每張債券不低于0.24元價格補償,補償的具體數額以最終的回售實施公告為準。
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構成重大事項:
(1)發行人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鈷產品業務在2018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未達到40%以上。
(2)發行人生產經營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所處行業發生劇烈波動,2018年度鈷產品國際MB平均價格相比上年下降50%。
(3)發行人公司債券違約。
(4)發行人分立。
(5)發行人解散。
(6)發行人申請破產或依法進入破產程序。
(7)發行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該訴訟金額超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10%。
(8)發行人對外非關聯擔保金額超過2億元。
(9)發行人對外投資發生確認虧損的金額超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的10%。
11、債券形式:本期債券為非公開發行的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中國證券登記公司上海分公司開立的托管賬戶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債券持有人可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等操作。
12、發行日:本期債券的發行日為【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7】日。
13、起息日:本期債券起息日為【2018】年【3】月【27】日。
14、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期為【2019】年至【2021】年間每年的【3】月【2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21】年【3】月【2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6、利息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利息登記日按登記機構相關規定處理。在利息登記日當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就所持本期債券獲得該利息登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
17、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計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計利息。本期債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于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18、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無擔保。
19、信用級別及信用評級機構:本期債券無評級。
20、承銷方式:本期債券采取代銷的方式發行。
21、債券受托管理人:財通證券(8.120, 0.05, 0.62%)股份有限公司。
22、募集資金用途: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綠色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本期債券發行完成后,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將存放于董事會指定的專項賬戶,實行??顚S?。
23、掛牌轉讓安排: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發行人將盡快向上交所提出關于本期債券掛牌轉讓的申請。具體時間將另行公告。經監管部門批準,本期債券亦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其他交易場所掛牌轉讓。
24、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二、本期債券利率調整情況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1個計息年度(2018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6日)票面利率為7.76%;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1個計息年度末,發行人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48BP,即2019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26日本期債券票面利率調整為8.24%。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
三、聯系方式
1、發行人: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錢小平
聯系地址:浙江省桐鄉經濟開發區二期梧振東路18號
電話:0573-88587117、0573-88589978
傳真:0573-88589991
2、主承銷商: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露潔、黃世波、陳偉
電話:0571-87821831、0571-87821419
傳真:0571-87820057
特此公告。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2月13日
責任編輯:周大偉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yemianfei8.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